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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须知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十条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十一条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第十五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七条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八条 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二十条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第二十一条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二十二条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第二十三条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第二十四条 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五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二十六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七条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二十八条 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生前一贯表现良好并曾向党组织提出过入党要求的人员,可以追认为党员。

    追认党员必须严格掌握,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后,经上级党委审查,报省一级党委批准。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第三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三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第三十四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三十五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六条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第六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三十八条 各级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应当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

    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

    第四十条 县以上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并严格管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细则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同时废止。

 
 


入党程序

 

    1.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由本人手写),党支部做好登记后,十天之内向党总支书面报告提交入党申请书人员情况,申请书交党总支保管。 
    2.党支部收到申请书满半年后,经党支部审议,可以把申请人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同时申领、填写
《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3.党支部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指定1-2名联系人,关心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和工作
等情况,每学期谈话不少于一次,每半年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填写一次培养考察情况意见。 
    4.党总支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学习(递交申请书半年以上)。 
    5.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表现好的、符合入党条件的可考虑发展成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党总支对发展对象作政治审查。 
    6.党支部向党总支推荐发展对象, 列入发展计划(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满1年以上)。 
    7.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8.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确定发展对象。 
    9.党总支审查发展材料,审查发展对象条件是否成熟、材料是否充足、手续是否完备。公示发展对
象情况,更广泛地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10.然后统一填写《肇庆学院党员发展一览表》,交学校党委组织部预审。 
    11.学校党委组织部预审后,对符合条件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 
    12.发展对象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填写《入党志愿书》。 
    13.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具体接收程序另文说明) 
    14.党支部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15.党总支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16.党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审议(党支部通过后3个月内)。 
    17.党总支把通过审议的发展对象的所有材料报学校党委审批。 
    18.学校党委给新批准的预备党员发放《入党通知书》。 
    19.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党委、党总支负责)。 
    20.预备期满一年,预备党员向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预备期满前5天左右)。 
    21.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审查,并提出是否转正意见。 
    22.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并填写党支部意见。
    23.党支部把预备党员材料报党总支审议。 
    24.党总支召开会议审议预备党员转正,并填写审议意见,报学校党委审批。 
    25.学校党委把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总支,党支部负责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并告知党员本人其党龄从
何时算起。 
    26.及时将入党材料归入本人档案(预备党员材料由党总支保存,转正后党员材料交学校组织部保
存)。

 


---入党辅导材料之一---

 

入党申请书的写法

 


    根据《党章》规定,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亲自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可分为口头申请和书面申请两种形式。通常情况下,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写书面申请(一般要求手写)。
  入党申请书的基本书写格式及内容通常如下:
    一、标题:居中写“入党申请书”。
    二、称谓:即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
加冒号。
    三、正文。主要内容包括:
    1、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写这部分时应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
    2、个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
    3、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四、结尾。申请书的结尾主要表达请党组织考察的心情和愿望,一般用“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等作为结束语。全文的结尾一般用“此致,敬礼”。
    在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申请日期。一般居右书写“申请人×××”,下一行写上“××年
×月×日”。
    另外,为了使党组织对自己有较全面的了解,申请人可另写一个附加材料,将个人的履历,家庭成
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写清楚。将自己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奖惩情况也要写清楚。如自己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人政治历史情况比较复杂,或受过刑事或其它重大处分,也应实事求是地写出,以便党组织考察时做出全面的评判。 

 


---入党辅导材料之二---

 

思想汇报的写法

 


    一、写思想汇报的目的、意义
    要求入党的同志为了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自己,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要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汇
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这是培养自己的组织观念、提高思想觉悟的有效途径。最好能够根据学习情况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为了便于党组织更加全面、系统地了解申请入党人员的思想状况,提倡写书面思想汇报。当然,也可以进行口头汇报。
    二、思想汇报的内容
    写思想汇报,是结合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向党组织反映自己的真实思想状况。具体内容
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而定。 如对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学习有所收获,可以通过思想汇报的形式,将学习体会、思想认识上新的提高及存在的认识不清的问题向党组织说明;如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有什么看法,可以在思想汇报中表明自己的态度,阐明自己的观点;或参加了重要的活动或学习了某些重要文章,可以把自己的感受、受到的教育写给党组织;或遇到国内外发生重大政治事件时,则要通过学习提高对事件本质的认识,旗帜鲜明地向党组织表明自己的立场;或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遇到了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发生矛盾的问题,可以把自己有哪些想法,如何对待和处理的情况向党组织汇报;或为了使党组织对自己最近的思想情况有所了解,就要把自己的思想状况,有了哪些进步,存在什么问题以及今后提高的打算等写清楚。在思想汇报的最后部分,可写上自己对党组织的请求和希望,如希望党组织加强对自己的培养和教育,指出今后的努力方向等等。
    三、写思想汇报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思想汇报应是真实思想的流露,最重要的是真实,切忌空话、套话、假话,做表面文章;其
次,写思想汇报应根据不同时期的思想认识状况,集中就体会和认识深刻的一、两个方面的问题谈深谈透,不要罗列多个方面的问题泛泛而谈;再次,写思想汇报要密切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不要长篇大论地抄录党章、报告、领导讲话和报刊文章的内容,防止形式主义;最后,写思想汇报要实事求是,对自己做一分为二的评价,不但要对自己的成长进步进行肯定,而且要找准存在的不足,敢于向党组织明示缺点和问题。党组织不能简单地用思想汇报次数的多少衡量一个人是否积极靠近党组织,但是对于要求入党的人来讲,经常、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是加强同党组织联系、增强组织观念的一条有效途径,因此,申请入党的同志应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入党辅导材料之三——

自传的基本写法

 

    自传,是自述生平和思想演变过程的文章。即把自己走过的生活道路、经历、思想演变过程等系统而又有重点地通过文字形式表达出来,是党组织全面地、历史地、系统地了解申请入党人的重要材料,是党组织审查吸收新党员必须具备的材料之一。
    自传的基本书写格式及内容通常如下:
    一、标题。居中写“自传”
    二、正文。主要内容包括:
    1、个人成长经历。一般从小学或七周岁写起O要写明何时、何地在什么学校读书或从事什么活动;
担任过什么职务;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过何种进步组织、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2、个人思想演变过程。这是自传的主体部大一般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分阶段地写明思想演变过程
。如对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思想认识和态度;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在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中的表现和思想认识;对党的几代领导集体的感情和认识;特别是学习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学习邓小平理论对自己思想演变的影响;经党组织的培养教育所发生的思想变化等。通过以上这些思想演变过程的清理和回顾,总结成长进步经历,提高思想觉悟,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3、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主要指父母,已参加工作的兄弟姐妹
,以及与本人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亲属的职业和政治情况。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主要指与本人在政治上、经济上有直接联系的亲友、同学等人的职业和政治情况。
    4、结尾。本人要署名和注明日期。一般居右书写姓名“XXX”,下一行写上“XXXX年X月X日”。
    三、写自传应注意的问题
    1、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如实写出自己的经历,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不夸大,不缩小,不编
造,不隐匿,包括时间、地点都要写清楚,一些重要事件要有证明人。
    2、要从实际生活中总结经验教训。写自传不单单是实录生活经历,应从自己思想变化的分析中,明
辨是非,把握方向。经验教训不要干干巴巴,要寓理于叙事之中。
    3、写自传不能等同于写“履历”。自传要求写得详细,可以是夹叙夹议,对主要经历、情节要交代
得具体。既要避免只直述经历不触及思想,又要避免平铺直叙,重点不突出,记流水帐似的写法。应当主次分明,简繁得当。

 


——入党培训材料之四——


《入党志愿书》的填写

 

    一、基本格式
    入党志愿是入党志愿书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根据自己的思想认识及其演变过程,实事求是地把自己
对党的认识、态度、入党动机、优缺点及入党后的决心等写清楚。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入党的态度。一般第一段要明确写出自己对入党的态度,即、"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对党的认识。这部分主要包括:如何认识党的纲领和章程;如何认识党史,尤其是亲身经历
过的重大历史事件;如何认识党的领导和现行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入党动机、目的。一般讲,一个人最初的入党动机、目的不是单一的,而是各种因素的综合
,往往有个不端正到端正的过程。但是最终的、也是唯一正确的入党动机只有一个,那就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应对每一因素进行分析,写出达到最终正确入党动机的思想演变过程,必要时还要有-定的理论论述。
   (四)自己的优缺点。要一分为二地看待自己的优缺点,并逐一作出深入的分析,要有发扬优点、克
服缺点的决心和措施。
   (五)入党的决心。填写入党志愿书只是申请入党的同志入党必须履行的手续之一,即使在组织上入
了党,思想上是否入党还得看入党后的言行。因此,在入党志愿书中还要表明白已有不被接受的思想准备、进一步努力的打算或者入党后的态度或决心等。
    志愿人要署名和注明日期。一般居右书写志愿人姓名,下一行写上××年×月×日。
    二、填写《入党志愿书》应注意的问题
    (一)在发展党员常用文书中,入党志愿书是唯一的党组织印发、申请人党人填写的材料。入党志
愿有规定的篇幅,不能象其他材料可以不受字数限制地填写。为此,首先要注意字数。
    (二)入党志愿要在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等基础上进一步加工、提炼,字斟句酌,把自己
最想向党组织表达的思想写出来。
    (三)人党志愿要写得郑重、庄严、真诚。
    (四)原则上采用汉字书写,且书写字迹要清楚。

 


——入党培训材料之五——


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的写法及格式

 

    转正申请,是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材料。转正申请书的基本书写格式及内容通常如下:
    一、标题。一般为“转正申请书”,居中书写。
    二、称谓。即申请人对党组织或党支部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或“党支部”顶格书写在
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三、正文。主要内容包括:
    1、写明自己被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时间及预备期满的时间。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要写明延长预备期
的原因、延长的时间及期满时间,并向党组织请求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2、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这是转正申请的主体部分。这部分应该写得全面、具体、详细
。首先,从总的方面写自己入党后,在党组织的教育下,在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党性锻炼、解决思想入党问题等方面所取得的收获。其次,写明自己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再次,对自己人党时存在的缺点,现在克服改正得如何,还存在哪些不足,要实事求是的写出来。如果是延长预备期的要重点说明延长期间的原因、缺点及问题改正的情况,应该针对自己的缺点来写,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如果还有什么情况和问题,在入党时没有向党组织讲明的,或在预备期发生了什么应该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也应写清楚。应向党组织表明愿意接受长期考验的态度。
    四、结尾。在转正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申请日期。一般居下右书写“申请人”,下一行写
上年、月、日。
    五、注意事项
    1、转正申请书要适时书写、递交,转正申请书一般在预备期满前15天左右主动交给所在党支部,不
宜太早也不宜太迟。如超过预备期递交的要具体说明原因。
    2、转正申请书不能过分简单、概括,要体现思想进步的连续性。既要与预备期思想相联系,主要体
现入党后思想认识的变化,注意挖掘思想的深度。字数要求1000——2500字。
    3、延长预备期后提出转正申请的,在写转正申请书前还需要与党组织有关负责人正式谈话.征得组
织同意后方可书写申请书。
  
附件:
    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样式)

敬爱的党支部:
    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经党支部通过、上级组织批准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到某年某月某日预备期
满一年,特向党组织提出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申请。
    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具体按正文主要内容书写)。
    恳请党组织批准我的转正申请。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   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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